射擊玩具最大的特色,是在於能夠把「位能」轉化成「動能」。說得淺白一點,就是能把某一個特定目標,從甲地移動到乙地。因此,廣義的「射擊」,應包括一切的「丟擲活動」,如射箭、甚至球類運動。我國古代對所謂的「射術」,是非常重視的。尤其是在周代,因為「射術」是六藝之一,如果想取得「士」的身分,不能不對射術用心研究。為了提高射術,大家也常常聚在一起,舉行各種比賽。周代的禮儀制度,還特別為貴族的射術比賽,制定了一套程序和制度。除了政治、軍事、獵食等用途以外,射術成為孩子們遊戲的項目,似乎也是很自然的。尤其是男孩子,哪一個小男孩沒有玩過玩具手槍或者沒有玩過「官兵捉強盜」、「警察抓小偷」呢?玩具手槍的形式非常多。充滿驚人聲光效果的電子類玩具固然迷人,其他許多像氣槍、水槍、果皮槍等等,也同樣可愛。「彈弓」,大概是一種最傳統的玩具手槍。比較起來,電子類玩具因為設計精巧,孩子在玩的時候,常常只是在享受成人(製作者)的成果,並沒有大多實質上的參與,有時甚至還會限制了孩子們想像力。反而是一些造型比較簡單、彈性轉化潛能越大的玩具,才越能適用於各種用途,並激發孩子更進一步學習的動機。
創造力是一種潛能,在有了「動機」,又有「發揮空間」的情況下,自然會源源不絕。以玩具手槍來說,孩子們都夢想能擁有一把火力最旺盛的手槍,那就是:子彈要越多越好,而且可以連續發射。這就是一種「動機」(另外一種「動機」,則可能是挨打得很慘以後,發誓要「報仇」!)。以筷子槍為例,如果以橡皮筋為子彈保險桿,加上保險橡皮筋,以取得平衡,連發二、三十發子彈是沒有問題的。如此一來,在主動研究中,孩子不但只是玩「結果」,他們也在「過程」中參與和創造。例如,同樣是氣槍,但槍的主體是雞毛管還是竹管,「威力」就有所不同。又如筷子槍,如何利用橡皮筋把五根筷子做成一把手槍,並且利用橡皮筋充當子彈?就頗需要一點巧思了。這些,都可充分激發孩子的創造力。
值得一提的是,在傳統的玩具手槍中,橡皮筋對位能的利用最簡單有效,所以運用也最廣泛,是一種很重要的材料。(出自玩遊戲‧張世宗著‧頁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