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士真
遊戲對兒童的發展有正面的功能與意義,這個觀念已為多數教育者及家長所接受,看看各式各樣在成長中的課後班— 「機器人組合」、「圍棋」、「西洋棋」、「扯鈴」、「水火箭」……,多元的社會發展自然是好的,特別是都市孩子缺乏大自然的孕育,能夠在繁忙的課業中,得到其他學習、放鬆的管道;但是常常好的遊戲、玩具被不當的目的、方法、過程誤用後,甚至成為望子成龍的一種教育工具,對孩子是正面或是負面,是舒壓或是加壓?這就值的大家好好思考與評估。
提供學者對「Play」—「玩」、「遊戲」或「遊玩」的看法,在內部動機、過程等與功利主義下的學習(為分數、為才藝)大不相同:
遊戲的意義
1. 遊戲是由內在動機引起的,自動自發、自我產生的。
2. 遊戲是自由選擇的。
3. 遊戲需要熱烈的參與,帶有正面的喜樂感情,不是嚴肅的。
4. 遊戲著重於方式和過程,而非目的和結果,遊戲的方式隨著情境和材料而隨意變換,其目的亦可隨時改變。
5. 遊戲是有彈性的,隨著兒童和情境的不同而有
6. 遊戲是兒童最佳的學習管道。
7. 遊戲讓兒童發揮想像、創造、和思考。
張世宗老師認為「玩」是不易定義,且不一定是可觀察的具體行為,而且同一行為,有時是玩;有時不是玩,同一活動在不同情況會有不同意義。我常常觀察到有的老師、家長指揮孩子玩,連拼個圖,也在旁叨念:放錯了,形狀不對,你看不出來嗎?這是「直昇機父母」,愛孩子好,但如何讓玩是一種單純的快樂,讓孩子自然浸潤在潛在的學習中,就要看父母的體驗與智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