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玩可界定為一及物動詞,後面應跟著某個受詞。玩指的是有具體物品工把弄、接觸、操作等遊戲行為。以前的孩子們玩泥巴、瓶蓋、竹槍……,現在的孩子們玩電動玩具、模型小汽車、洋娃娃、小熊布偶等均屬之。這些玩的玩具或道具,英文稱Toys。另外,有些遊戲有具體的道具其一定的遊戲規則,也可歸在此類,諸如棋類、球類遊戲、撲克牌、大富翁、七巧等。這類遊戲,英文稱Gam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