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張世宗
「創作童玩」泛指在孩童們利用周遭環境可得知素材自己創作出各式各樣的互動性、操作性等玩具的總和稱呼,通常都具有挑戰個人手工和巧思等創作能力的特質,在過去是孩童們自做作自玩的傳統游藝;也是歷代孩童互相傳授學習、在學校之外創作能力和培育創造力、想像力…等的另類學習經驗。
創作童玩依照其創作形式的差異,可以再分為:1〈塑形〉、2〈造形〉、3〈編織〉、4〈建構〉、5〈結構〉、6〈機構〉、7〈功能〉、8〈技能〉…等八種主要分類。列表如下:
T–鄉土童玩分類 |
說明 |
舉例 |
T1《塑形》類 |
以可塑性材質創作造形 |
黏土、紙塑 |
T2《造形》類 |
〈平面〉 〈立體〉 |
繪畫、剪黏、 鐵絲造形 |
T3《編織》類 |
線性纖維材料之造形活動 |
編∕結∕串∕繡∕織∕抽紗… |
T4《建構》類 |
3d固體單元之堆疊造形 |
積木、 |
T5《結構》類 |
3d固體固性組合一體造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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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6《機構》類 |
3d固體可彈性變形之組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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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7《功能》類 |
應用位能作功之固體或機構造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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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8《技能》類 |
具操作性、挑戰性功能之創作 |
毽子、日月球、… |
T9《專題》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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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塑形:具有可塑性、形態不固定、之非固性素材 (如:沙、土…等) ,或者能隨意捏塑成形,並能作出開放性造形的柔性素材等之創作活動,如捏土、陶塑、沙雕、捏麵人…等。
二、造形:利用素材進行平面(2D)或立體(3D)等之造形創作活動,如摺紙、果雕、彩繪蛋殼、石頭…等。
三、編織:專指應用纖維質線性張力材料來進行的創作活動,包括利用線性材料繞過固定點或壓力材作轉折、交錯等,如編、結、抽…等
四、建構:將可重複堆疊組合的立體3D組件堆疊聚在一處。可再分成兩大分類:
(一)堆構(“堆積建構”):將許多3D素材組件加以組合成一完整物體,如果各組件只是以搭接或搭掛等易於分離的方式結合在一起,組件之間可隨時組合接觸;也可可隨時拆開分離時(如積木、木條、掛香塔…等),稱之。
(二)組構(“單元組合建構”):許多單元組件能夠加以組合成一完成結構體,如果各組件單元之設計容許各組件單元相互之間可任意組合後再隨意拆開,如此可不斷地組拆做造形建構實驗,或組合成開放性的各種不同造形,稱之為「組構」。如:立體單元「組構型」之玩具有:“樂高”、“我高”、“智高”…等; 以及平面單元「組構型」玩具有:“雪花片”、“百力智慧片” …等。
五、結構:將組件加以組合完成一固定形態之完整結構體,各組件是以永久性的固定形態組合一起,完成後之成果乃屬剛性且不可分開之結構體者;或者完成後結構體不再做拆開或分解的操作時,稱之為「結構」。如:房屋模形、花燈、…等。
六、機構:當將組件加以組合完成一整體結構體,構成整體之部件雖不會分離,但卻能夠有轉動、位移或變形的可能者;或者這個結構體各組件間不能再拆開分解但是卻具有可以變形的可能時,我們稱之為「機構」。如:翻花板、變形機構、滑行車…等。
七、功能:當將組件加以組合完成一整體系統,此一系統乃由一個機構物件子系統加上另一個能提供動能的子系統(如:重力、橡皮筋等),使整體系統可以產生移動、轉動或發聲等功能時,稱之。
八、技能:綜合上述各項造形技法,主要是可以讓玩者挑戰自己的技術或能力為主要功能者。如:杯劍球、沙包…等。